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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宁津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第一次公示

2008-5-30              点击次数: 

为了改善宁津县环境卫生质量,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提高城市整体环保水平和改善投资环境,宁津县环境卫生管理处拟建一座垃圾卫生填埋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在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部门和个人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宁津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2、建设地点:宁津县时集镇大曹村西1000米距县城六公里处

3、建设规模及投资:日处理垃圾150吨,首期工程投资4309.81万元。

4、主要工程内容:场内工程包括场底平整工程、垃圾坝、地下水导排系统、防渗系统、渗沥液收集导排系统、填埋气体导排系统、地表水控制及导排系统、地表水系整治工程、调蓄池、渗滤液处理系统、环境监测系统、封场系统等。本项目的场外配套工程包括厂外排水、厂外供电、厂外通讯等。

二、建设单位:宁津县城市执法管理局

联系地址:阳光大街1号

联系人:殷奎章

联系电话:(0534)5223509   13969288008

三、环评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50号

联系人:齐鑫

联系电话:(0531)85870045

Email:shky7s@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对场址周围的环境现状进行调查与评价;

2、根据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防渗系统工程技术规范(CJJ113-2007)的相关要求,对垃圾填埋场采取的防渗措施进行分析;

3、结合当地发展规划、环境保护区划以及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程对填埋场选址进行分析评价;

4、对填埋场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价,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措施和对策;

5、对工程可能造成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价,提出减缓措施和对策;

6、根据环境评价结果,提出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否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目前本项目正处于环境影响评价初期阶段,为使广大市民,尤其是本项目场址周围居民更好的了解本项目,特发布此信息。欢迎广大市民向本项目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内容包括:

1、厂址选择合理性。

2、工程建设内容。

3、污染防治措施方面的建议。

4、卫生防护及相应的工程避让。

5、征地补偿等方面。

6、公众针对项目审批对环保部门的要求。

六、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可寄信、电话、发传真、发短信、发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个人、部门、单位的意见及建议。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本次信息公告截止日期为2008年6月10日。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200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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