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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县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引进大学生到企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2006-9-18 11:49:13              点击次数: 

                                      宁政办字〔20065

 

                                      宁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县人事局关于引进本科毕业生到企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重点企业:

    县人事局《关于引进本科毕业生到企业工作的意见》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OO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关于引进本科毕业生到企业工作的意见

(县人事局二OO六年三月二十日)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人力科技”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企业人才结构,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全县经济健康快速协调发展,现就我县引进到企业工作的本科毕业生(含硕士生、博士生,下同)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引进本科生的优惠政策

(一)享受我县优惠政策的本科生,是指正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经县人事部门毕业生分配办公室签证认可,必须到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企业工作的本科毕业生。

(二)对来我县企业工作的本科毕业生,将其户口、档案等人事关系落在县人才交流中心,免费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三年内享受政府财政补贴,每人每月补贴第一年500元,第二年300元,第三年100元。

(三)企业发给本科生的工资原则上不低于600元,并负责缴纳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

(四)企业为本科生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解决食宿问题,并安排到专业对口的岗位工作。

(五)引进人才在我县结婚安家落户的,由企业提供经济适用房。

二、享受引进本科生优惠政策的企业

(一)享受我县引进人才优惠政策的企业必须是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企业。

(二)县人事局对用人企业的工作、生活、人文环境每年进行考评,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书面报告。对用人环境不良者,县委、县政府责令改正,否则,不再为其引进和推荐本科毕业生。

三、引进本科生的措施和程序

(一)每年春节前,县人事部门对重点企业人才需求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有人才需求的单位提报书面申请,县人事局汇总后,制定本年度企业本科生招聘计划,报县委、县政府审批。

(二)县人事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审批的招聘计划,具体组织招聘活动。可采取以下措施,落实招聘任务:组团到各地高等院校和人才市场开展人才招聘活动,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招聘所需人才。通过“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实现网上招聘。通过与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联系,宣传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介绍我县人才需求情况,引进企业急需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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