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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

2006-9-18 11:49:41              点击次数: 

                                      宁政办字〔200616

 

                                      宁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06年“八一”建军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城区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八一”建军节即将来临。为弘扬爱国主义光荣传统,振奋民族精神,增强军政、军民团结,现就“八一”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全民国防教育和拥军优属教育,进一步强化广大群众的爱国拥军意识

各级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通过广播、电视、黑板报、墙报、文艺节目等多种形式,在广大群众中深入开展拥军优属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人民解放军的光辉历史;宣传红军老战士艰苦奋斗、英勇顽强、坚韧不拔的长征精神;宣传人民解放军和武警官兵为维护国家安全、支援地方建设做出的重大贡献;宣传革命伤残军人、革命烈士家属、复员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为建立和保卫共和国创建的丰功伟绩;宣传他们在改革开放新形势下识大体、顾大局,继续为奉献的革命精神和高风亮节;宣传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和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模范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强化全民的国防意识,在全县形成热爱子弟兵、支持军队建设、自觉拥军优属的浓厚氛围。

二、切实落实优抚政策,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各级各单位要深刻认识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对巩固国防、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切实抓好落实。一是对优待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包括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在乡“三属”优待金,在乡伤残、复员军人优待金,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补差额等。凡是优待金拖欠的要抓紧补足补齐。二是对老烈属、老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的住房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危房要及时维修,切实解决他们的“三难”(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问题。

三、扎扎实实为驻军和优抚对象办实事

各级各单位要从巩固国防、维护国家和民族利益的战略高度出发,关心、支持部队建设;千方百计解决好随军家属安置及子女入学等方面的问题,消除部队官兵的后顾之忧;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帮助优抚对象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特别是对下岗、失业的残疾军人和烈士家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四、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庆祝纪念活动

节日期间,县里将成立走访慰问小组,慰问部分优抚对象代表(重点是抗日老战士、老同志、国内抗日将领及其遗属)和部分驻军单位,通过上门看望、邀请参加纪念活动、举办联欢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褒扬抗战老战士、老同志为中华民族解放事业做出的重大贡献,转达党和政府对老战士、老同志的关怀。各级各部门要通过联欢会、读书会、演讲会、报告会等形式庆祝建军节,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活动情况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于810日前书面报县民政局。

                   二OO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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