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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县政府关于批转信用宁津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6-9-18 11:50:37              点击次数: 

    按照以上工作思路和目标,本着逐步拓展、循序渐进、不断完善的原则,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谋划筹备阶段(200510月至12月):由宁津县信用联社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拟定《宁津县信用联合总会章程》和《宁津县专业信用联合会章程》,以及《宁津县信用联合会业务管理办法》,初步完成筹建构想,并召集家具、工艺毯、纺织机械、汽车部件、玻璃器皿、农副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的龙头企业及部分个体工商户召开筹建和发展信用联合会座谈会,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为信用联合会的全面启动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宣传发动阶段(3月份):3月初召开“信用宁津建设工程”启动大会,会后利用一个月的时间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县电视台要开辟专栏进行宣传,各乡镇要及时召开相应的发动会议,各村发放“明白纸”,大张旗鼓地进行发动和组织,将开展“信用宁津建设工程”的意义、政策和业务向广大民营企业和业户宣传清楚。

   (三)建立组织阶段(4月初至7月底):6月底前由县民经局完成宁津县家具、工艺毯、纺织机械、汽车部件、工艺玻璃、农副产品加工(粮食、辣椒、棉花收购系列加工、皮革)等六个专业信用联合会的组建工作,各乡镇完成各信用联合会信用小组或信用分会的组织工作。农村信用社要按照发展会员和业务开展相结合的要求,组织各类培训,特别是代理的外汇业务,搞好各类服务,做到边发展会员,边开展工作,边发放贷款,力争第二季度拿出初步成果,为下一阶段的工作打好基础。各乡镇分会组织后,7月份在全县组织召开各专业信用联合会创立大会,选举产生联合会组织机构,通过联合会章程,建立信用担保机制和奖励机制,开展信用业务,发展民营经济。

   (四)总结推广阶段(200611月底前):全面建立六个专业联合会之后,逐步建立并推行诚信企业、失信企业会内公示与奖惩制度,推动信用程度提高。根据需要,逐步把信用社联合会组织推广到全县个体工商业户、其他经济组织等市场主体,全县不舍一个乡镇、一个自然村,不舍一个企业、一个专业户,确保把各类企业和民营业户都组织起来、联合起来,形成全县互通、企业信用整体联保机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好金融支持和保证。

    三、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操作

为确保“信用宁津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宁津县信用联合总会,县委书记、县长任名誉会长,分管金融工作的领导为会长,分管民营经济工作的领导为副会长,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会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联合总会的秘书长单位,具体负责“信用宁津建设工程”的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同时,还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专门负责“信用宁津建设工程”的组织发动工作,县分管领导同志任组长、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人行、县银监局办事处、财政局、工商局、民经局、民政局、农村信用联社等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各乡镇党委书记任成员,各乡镇都要成立以乡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相应机构。乡镇建立分会,各自然村结合各自特点,自愿建立信用小组。

   (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在信用联合总会和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要积极组织开展这项工作,及时与县委、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汇报。

   (二)宣传部要制定详细的发动、宣传计划,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建设“信用联合会”的目的、意义及主要任务目标和措施,取得各行业、各企业的支持;县人行和县监管办事处在信息查询、业务创新管理政策上要给予积极支持;县财政局协助联合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并实施监督职能;县工商局发挥管理职能积极发动广大个体工商户入会;县民经局积极发动广大民营企业入会;县民政局要积极协助联合会搞好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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