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八一”建军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
2007-7-24 点击次数:
宁政办发明电〔2007〕126号
宁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07年“八一”建军节期间
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宁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今年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0周年。“八一”建军节即将来临,党中央、省、市各级都就纪念庆祝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好上级文件精神,扎实做好节日期间的拥军优属工作,进一步增进军政军民团结,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党的十七大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全民国防教育和拥军优属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爱国拥军意识
“八一”期间,各乡镇(区、办)、县政府各部门要围绕纪念建军80周年,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6月25日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凝聚军民团结奋斗为着力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国防教育阵地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人民军队在党领导下走过的光辉历程、建立的丰功伟绩和取得的伟大成就;宣传人民军队积极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加强部队全面建设的崭新风貌;宣传人民军队为维护国家安全、支援地方建设做出的重大贡献;宣传革命伤残军人和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退伍不褪色,在改革开放新形势下识大体、顾大局,继续为社会主义建设自觉奉献的高尚情操;宣传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军政军民团结的生动事迹,进一步强化全民的国防意识,激发广大群众的爱国拥军热情,进一步形成拥军优属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积极为当地驻军和优抚对象排忧解难
各乡镇(区、办)、县直各部门要从巩固国防、维护国家和民族利益的战略高度出发,从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出发,关心、支持部队建设。“八一”期间,要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大力开展科技拥军、智力拥军。建立和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努力解决优抚对象特别是老残疾军人、老烈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就医难问题。对优抚对象的住房情况进行一次重点检查,对危漏房屋要及时给予维修或重建。对企业下岗、失业的残疾军人和烈士家属,要群策群力,通过提供社会救助、提供技能培训、安排再就业等方式,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三、广泛开展关爱功臣活动
最近,党中央、省、市都就在全社会开展“关爱功臣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各乡镇(区、办)、县直各部门要把组织开展“关爱功臣活动”作为拥军优属工作的重要内容,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和实施计划,统筹解决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的实际困难。要重点围绕建立优抚保障服务体系,通过大力发展光荣院、集中供养孤寡优抚对象、为残疾军人配发辅助器械等各种形式的关爱活动,形成“献爱心动真情、助功臣办实事”的良好社会风尚。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切实抓好中央、省、市各项抚恤优待政策落实,维护好优抚对象和军队退役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纪念建军80周年活动
各乡镇(区、办)、县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通过走访慰问,召开座谈会,举办报告会、联欢会和主题演讲会等多种形式,开展纪念建军80周年活动。庆祝活动既要隆重热烈、丰富多彩,又要务实节俭、讲求实效,以推动全县拥军优属活动深入开展。
二○○七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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