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按照《关于开展涉及安全生产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刻领会学习“一法一条例”确立的新制度、新内容,坚持“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积极开展涉及安全生产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通过梳理与统计,宁津县无需要保留的涉及安全生产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未设置与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不相适应的政策措施,未制定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未颁布实施与“一法一条例”和其他涉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宁津县司法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