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30日,宁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延利主持会议,副主任王建林、姜国华、李玉栋、郑文生、宋艳敏出席。副县长刘相治,县法院院长王慧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通过了《宁津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井为民同志辞去宁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宁津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石洪柱同志辞去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宁津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书庆等同志提出辞职请求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宁津县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宁津县2019年财政决算和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宁津县2019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县政府关于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报告。

会议要求,关于计划工作,要振兴实体经济,实现发展新跨越,推动企业做大做强,推进工业提质提效 ,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关于财政工作,要进一步提升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全力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于审计工作,要进一步精准审计监督,突出审计绩效,强化审计整改成果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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