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号,宁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延利主持会议,副主任王建林、姜国华、李玉栋、郑文生、宋艳敏参加会议。副县长王新志、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建华、县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各乡镇(开发区、街道)人大主席(工委主任)列席会议。

会上,选举任免了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作出了接受有关人员辞去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湿地保护工作、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等报告。

刘延利指出,审议意见内容详实、措施精准,对改进工作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认真领会、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将适时对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审议意见提出的要求落到实处。

李玉栋代表县人大常委会讲了审议意见。


宁津融媒 柴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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