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上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举行第32次会议,决定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月22日下午在县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延利主持会议;副主任姜国华、李玉栋、宋艳敏参加。
会议研究了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对县人大机关、县政府、县法院拟任免工作人员进行了研究。
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人代室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