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信息公开 >基础信息公开 >会议公开 >政府会议 >正文
名  称:
宁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 任免县人大县政府县检察院工作人员
索 引 号:
371402/2021_63900106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1-07-21
发布机构:
宁津县融媒体

宁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 任免县人大县政府县检察院工作人员

来源:宁津县融媒体      发布时间:2021-07-21


智慧宁津7月20日讯 7月20日,宁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会利主持会议,副主任姜国华、李玉栋、郑文生、宋艳敏、杨建华出席。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刘海永,副县长肖志勇,县人民法院院长任运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杨光列席会议。

 

  会议选举任免了县人大、县政府、县检察院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新当选的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杨光作了表态发言;听取和审议了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2020年财政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等工作情况报告报告,列席公民代表结合自身工作,就报告作了发言;作出了关于批准2020年县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批准2021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批准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方案的决议。

  张会利要求,审议意见内容详实、措施精准,对改进以上部门工作有极大的指导意义。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认真领会、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将适时对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审议意见提出的要求落到实处。

 

李玉栋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对五个部门讲了审议意见。

目录管理登录 |  政务邮箱 |  政民互动后台
中共宁津县委 宁津县人民政府主办 宁津县大数据中心承办
网站监督电话:0534-5222244 地址:山东省宁津县中心大街17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4220021 鲁ICP备06041326号 鲁公网安备 37142202000130号
支持Ipv6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