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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宁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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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402/2021_65042799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1-09-30
发布机构:
宁津县融媒体

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宁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

来源:宁津县融媒体      发布时间:2021-09-30

智慧宁津9月29日讯 9月28日上午,宁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会利,副主任姜国华、李玉栋、宋艳敏出席。县政府副县长王新志、县法院院长任运通、县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杨光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为新当选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宁津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根据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1年9月28日任命:

杨晓雅同志为宁津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蒙蒙同志为宁津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宁津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根据宁津县人民政府县长王成的提请,于2021年9月28日决定任命:王清胜同志为宁津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高俊生同志为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决定免去:王清胜同志的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徐显法同志的宁津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宁津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根据宁津县人民法院院长任运通的提请,于2021年9月28日免去:侯世峰同志的宁津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宋延宾同志的宁津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祝华东同志的宁津县人民法院商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发动机尾气后处理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全县水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负责人作审议发言。

会议作出了关于接受有关人员辞去宁津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审查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执法检查报告。

张会利指出,要从审议意见的形成、处理、跟踪三个方面加大力度,通过“三抓谏真言”“三办成闭环”“三建求实效”等创新举措,促进审议意见落实、见效。

张会利强调,要不断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深入调研全面细致掌握情况,把好审议发言关和归纳形成关,使审议意见有深度、有力度、有操作性;要将审议意见第一时间交办,主动作为督办,限定时间报办,使审议意见落到实处;要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建立测评机制和落实公开机制,提升监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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