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信息公开 >基础信息公开 >人事信息 >正文
名  称:
宁津县大数据技术保障中心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索 引 号:
371402/2019_50648997
文  号:
无
发文日期:
2019-04-25
发布机构:
宁津县

宁津县大数据技术保障中心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宁津县      发布时间:2019-04-25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大数据技术保障相关工作,经县政府批准,宁津县大数据技术保障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宁津县常住户口,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4月1日出生),文秘、计算机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的优先;

(三)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自动化办公系统;

(四)热爱基层工作,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自愿服从组织安排。有较强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有敬业精神,能够认可并自觉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

(五)在社会公开招录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未过处理期限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名;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涉黑涉恶人员、因各种原因被公安机关处罚过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工作地点

(一)招聘岗位:计算机岗位1名

文秘岗位1名

(二)工作地点: 宁津县人民政府一楼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4月26日至4月29日8:00-18:00。

报名地点:宁津县阳光大街翰林院5号楼西单元201室

现场报名需提交:(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2张;(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的需要提交原件及复印件.(4)同时提交诚信办提供的个人诚信证明。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通过。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有恶意填写不实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资格。

四、录用方式

根据最终报名情况确定录用方式。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考察、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两年劳动合同,薪金待遇为320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知将通过电话形式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由宁津滨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18953480557 

 

目录管理登录 |  政务邮箱 |  政民互动后台
中共宁津县委 宁津县人民政府主办 宁津县大数据中心承办
网站监督电话:0534-5222244 地址:山东省宁津县中心大街17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4220021 鲁ICP备06041326号 鲁公网安备 37142202000130号
支持Ipv6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