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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宁津县初级综合类职务评审委员会关于对2019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索 引 号:
371402/2019_53487477
文  号:
无
发文日期:
2019-12-16
发布机构:
宁津县人社局

宁津县初级综合类职务评审委员会关于对2019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来源:宁津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9-12-16

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以及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规定,宁津县初级综合类职务评审委员会于2019年12月14日召开了评审工作会议。会议对全县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的材料按规定的程序认真组织了评审,薛汝峰等11名同志通过初级职务资格评审。

为了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确保评审结果公正合理,确定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本次异议期为2019年12月16日至30日,共15天。请各呈报单位按有关规定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以及公示通知反馈到原单位,及时予以公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宁津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问题);无异议的,异议期结束5天内,请将征求意见的方式、群众意见和单位意见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宁津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宁津县阳光大街1号  邮政编码:253400

 

附:宁津县初级综合类职务评审委员会2019年度综合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xls  

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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