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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宁津县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索 引 号:
371402/2021_63660358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1-07-06
发布机构:
宁津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公布2021年宁津县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宁津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1-07-06

根据《2021年宁津县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现将2021年宁津县公开招聘教师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面试人选

经研究确定职专、中小学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3分,幼儿园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35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规定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二、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7月12日--7月13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资格审查地点。宁津县教育和体育局政工科(文昌路南首教育大厦四楼,咨询电话:0534-5426812)。进入单位时,须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并出示身份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

(三)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①《2021年宁津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② 应聘2021年宁津县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③ 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 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应届生提交)

⑤ 应届(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承诺书

⑥ 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⑧ 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验证截图

⑨ 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择业期内的考生提交)

⑩ 失业证或未就业证明材料(择业期内的考生提交)

? 1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 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

?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三、面试人选递补

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附件:2021年宁津县公开招聘教师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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