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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80号建议的答复 
届  次:
 
编  号:
 
承办单位:
 
吸收采纳:
已解决 
发布时间:2019-03-15

津城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企业多提供一些提供法律援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中规定,法律援助是指由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建议中提到的“帮助企业规避公司运营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风险,降低企业经营损失,通过专业法律服务帮助企业规范运营,健康发展”不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和范围。但是,为了帮助我县民营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我们将充分调动我县的律师法律服务资源,为全县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专项活动。通过向其发放法治体检调查问卷、企业负责人与律师面对面与交流,解答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合同签订等方面的法律难题等方式,为企业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意见建议,进行法治体检。。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司法局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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