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街道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废旧电池回收设施的工作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废弃电池回收宣传力度方面的建议。如果随意丢弃废弃电池,会对生态环境和公共健康造成很大的威胁,废弃电池回收问题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和自觉参与。近年来,我局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废弃电池的危害性和回收的重要意义,特别是在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将环保宣传进学校、进社区,介绍废弃物品回收利用的相关知识和意义,取得了良好效果。下一步,我局将以《德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22年5月1日)实施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环保意识,推动实现生活垃圾,特别是废弃电池,全程分类、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
(二)关于设置废弃电池投放箱和做好废弃电池回收方面的建议。根据《德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中的职责分工,我局积极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了对接。经沟通了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正在积极组织推动垃圾分类项目,将通过招标形式,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届时,各住宅小区、学校、工厂、单位等人口密集场所废弃电池投放箱将大幅度增加,废弃电池回收和再利用体系将进一步健全。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