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柳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污水处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是乡村生态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履职,协调住建、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认真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要求,全盘统筹谋划,狠抓任务落实,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一是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为统筹做好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我局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突出重点、梯次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生态为本、绿色发展”原则,充分考虑各村庄的区位条件、人口聚集度等实际情况,委托第三方公司编制了《宁津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重点采取分散处理就地利用方式、纳管方式和建设污水处理站三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式,覆盖全县12个乡镇(街道)。
二是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十三五”期间,我县已完成310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十四五”开年(2021年)已完成55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今年,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数为20个,现已将任务分解到具体乡镇(街道)、具体村庄,部门和乡镇密切协作,确保10月底前完成。
三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为保障张大庄镇双碓阳光社区、刘营伍乡付家庙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我局积极争取县财政资金800余万元,委托第三方公司负责运维,由专业人员进行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第三方运维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设施完好、运行正常、管理规范、水质达标。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稳步推进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一是明确工作思路,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二是积极申请上级资金,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完善验收程序,明确验收标准,成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验收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镇申请、县验收、市审核、省备案”程序,确保完成一个验收一个。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