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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第34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做好家庭药师工作的建议) 
届  次:
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编  号:
第34号 
承办单位:
市场监督管理局 
吸收采纳:
已解决 
发布时间:2022-06-24

李志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家庭药师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对于进行宣传教育及不良反应信息收集的建议,我局在日常检查中侧重于加强药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在岗、药师年度培训等方面的检查,提高药师专业技术能力,使药师更好地为来店购买药品的顾客进行药学服务。同时鼓励药店建立慢性病患者档案,对来购药的人员细心讲解所购买药品的不良反应信息;药师在日常工作中也要注意收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并及时报送。

二、加强临床药师的引进与培养、加强药物治疗学管理及制定患者用药指导书不属于我单位职能。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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