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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宁津县教育和体育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第5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农村地区学生交通安全保障”的建议) 
届  次:
宁津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编  号:
承办单位:
 
吸收采纳:
已解决 
发布时间:2023-06-05

宁津县教育和体育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第5号建议的答复

付春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地区学生交通安全保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教体局充分发挥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牵头单位的职责,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坚持每年集中对学校及周边交通环境进行专项治理,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一方面由交警队组织开展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缓解学校路段的交通拥堵:一是完善学校周边道路的交通设施,排查治理交通安全隐患,在学校门口路段合理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交通信号灯及各类交通标志,保障学校师生的交通安全。二是在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划定停车区域,方便接送学生的车辆停放。三是加强学校路段的交通秩序管理,在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派出警力到学校门口及周边路段维护交通秩序,及时指挥疏导交通拥堵。四是加强执法,严查学校路段的机动车乱停乱放、乱鸣喇叭等违法行为。

另一方面由城市综合管理局牵头优化学校周边道路环境,大力整治商贩占用城市道路乱摆卖行为,依法对学校周边道路存在的利用汽车、人力手推车等占用公共道路(机动车道、人行道等)乱摆卖等行为进行处罚;同时,部署属地各城管分局对校园周边等城市道路加大巡查力度,发现无照商贩乱摆卖行为,即时制止并劝导离开,对不听劝导的依法进行处罚,确保市容环境卫生保持整洁、道路畅通。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6月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号码:宁津县教育和体育局  5426818

联系人:徐国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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