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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宁津县卫生健康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第35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基层医护人员工资发放的建议) 
届  次:
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编  号:
35 
承办单位:
 
吸收采纳:
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发布时间:2023-10-17

王永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基层医护人员工资发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乡镇卫生院实行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相挂钩,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和综合评价、合理量化的考核办法,以基本医疗服务为考核重点,考核结果与工作人员收入待遇相结合,实行多劳多得、兼顾公平的原则。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申请落实乡镇卫生院一类保障,充分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卫生健康局

2023 6 14

联系单位及电话号码:宁津县卫生健康局  5423755    

联系人:尚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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