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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宁津县水利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第28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力度的建议) 
届  次:
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编  号:
28 
承办单位:
水利局 
吸收采纳:
已解决 
发布时间:2023-10-18

陈绪勇宋立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由于我县处于引黄下游,来水线路较长,河道来水携带泥沙量较少,一般十多年清淤一次。县水利局对宁南河分别于2011年、2015年、2018年三次分段治理。

二是近几年,根据四水四定的实施,我县的引黄指标减少,河道引水量减少,造成河道的淤积也较轻,尚未达到清淤的程度。

三是目前的河道疏浚不再采用人海战术,需要清淤时,我们会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作业方法进行施工。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调研,根据河道实际情况,针对出现阻水的原因,及时进行治理。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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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及电话号码:宁津县水利局   0534-5221327             

联系人:王绍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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