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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宁津县水利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第108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宁南输水渠福宁大街至新河湿地段的两岸路面硬化及河坡绿化的建议) 
届  次:
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编  号:
108 
承办单位:
 
吸收采纳:
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发布时间:2023-10-18

任学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宁南输水渠福宁大街至新河湿地段的两岸路面硬化及河坡绿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县水利局已对全县县级骨干河道两侧进行划界,宽度为5米,用于打通沿河防汛通道、巡河通道及绿化,等上级下达确权指令,可进行以上建设。

下一步,我局将无偿提供该区域极限用于上述建设,并积极督促配合该工程实施。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水利局

                              2023522

       

联系单位及电话号码:宁津县水利局   0534-5221327             

联系人:王绍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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