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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宁津县卫生健康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第41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关于加强传染病医疗机构建设强化重大传染病防治的建议) 
届  次:
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编  号:
41 
承办单位:
宁津县卫生健康局 
吸收采纳:
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发布时间:2023-10-18

 

李志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传染病医疗机构建设强化重大传染病防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传染病是影响我国人们健康水平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自从2019年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来,国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来防控救治。在疫情防控过程中,防控体系建设、专业技术人员始终是传染病救治的基础。

近年来,宁津县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治体系建设,强化应急能力建设,着力建立健全覆盖各层级各领域各点位的公共卫生工作网络,形成联防联控、共建共享工作机制,提升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处置能力,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不断健全完善。2020年,县委、县政府成立重大办,下设综合协调组,监测预警,疫情研判3个工作组,负责对全县开展传染病溯源和流行病学调查,对重大病、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预防和相关临床研究、指导。

下一步我们将把宁津县传染病防治医院的建设纳入工作计划,建立包括传染科、重症医学科、呼吸内科、神经内科及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专业科室组成的对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及重症传染病病人救治卓有成效的专业医疗团队,提高专业救治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此,对您提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卫生健康局

2023 6  20

 

联系单位及电话号码:宁津县卫生健康局  5535829   

联系人:曹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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