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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宁津县卫生健康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第45号建议的答复(关于保障农村药品供应的建议) 
届  次:
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编  号:
45 
承办单位:
宁津县卫生健康局 
吸收采纳:
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发布时间:2023-10-18

 

陈希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农村药品供应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调整医保目录内的限制药品范围,特别是用量大、疗效好的常用药品纳入基药品种目录,确保基层医疗机构有药可用。重点保障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心脏病等慢性病用药和儿科用药,切实保障群众日常用药需求。

2.实行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制度,及时做好短缺药品信息上报,各级医疗机构制定短缺药品管理方案,结合临床实际实行适量储备和药品替代制度,切实强化辖区药品供应保障。

3.宁津县中医院成立德州市首家智慧共享中药房,充分发挥中医药救治优势,打通“诊治-开方-审方-煎药-配送-入户”的快速通道,提供药品调剂、饮片煎煮、送药上门、用药咨询等一站式综合药事服务,打通了中医药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了患者更加便捷就诊。

4.为更好地扩大便捷用药的影响力,利用微信公众号、醒目标识等多种形式提高知名度,对于需要配送的汤药、药品通过用药清单、药品标签、物流面单“三单合一”及专人邮政EMS准确快捷送达用户的方式,确保及时、安全送达患者。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卫生健康局

2023 6 14 

 

联系单位及电话号码:宁津县卫生健康局  5423791    

联系人:郭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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