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信息公开 >基础信息公开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人大代表建议 >正文
标  题:
宁津县教育和体育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第76号建议的答复(关于“中小学校体育设施错时对外开放”的建议) 
届  次:
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编  号:
76 
承办单位:
教体局 
吸收采纳:
已解决 
发布时间:2023-06-05

宁津县教育和体育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第76号建议的答复

赵又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中小学校体育设施错时对外开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进一步发展我县社区体育,推动我县群众性体育和校园体育活动健康发展,提升国民综合素质,整合学校教育和体育资源、转变政府职能,充分体现亲民、为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宁津县教体局暑假期间将我县城区及各乡镇辖区内农村校园具备一定条件的部分学校的体育设施和场地向社会开放,让孩子们暑假期间有地方锻炼身体,缓解学习压力。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6月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号码:宁津县教育和体育局  5426819

联系人:潘瑞林

 

 

 

 

 

 

 

 

 

 

 

 

 

 

 

 

目录管理登录 |  政务邮箱 |  中共宁津县委 宁津县人民政府主办 宁津县大数据中心承办
网站监督电话:0534-5222244 地址:山东省宁津县中心大街17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4220021 鲁ICP备06041326号 鲁公网安备 37142202000130号
支持Ipv6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