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宁津县金融发展促进中心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第116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企业生产噪音污染治理) 
届 次:
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编 号:
116 
承办单位:
宁津县金融发展促进中心 
吸收采纳:
 
发布时间:2023-10-23
石少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噪音污染治理”的建议收悉,其中“融资”现答复如下:
该项建议属于绿色金融范畴。
一是银行加快审批效率。制定金融支持绿色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持续优化、细化绿色信贷工作机制和流程,通过设置“绿色专岗”,对贷款用途为节能、环保、科技型的企业贷款,实施专人快审快批,确保完成限时审批。
二是建议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不定时向金融机构推介符合绿色产业标准的客户名单,由金融机构及时逐户对接融资需求,精准匹配信贷产品,提高金融机构绿色贷款融资对接及时性及企业资金需求获得性。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