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宁津县金融发展促进中心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第135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扶持) 
届 次:
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编 号:
135 
承办单位:
宁津县金融发展促进中心 
吸收采纳:
 
发布时间:2023-10-23
高文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扶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在新经济的发展趋势背景中,为实现金融服务体制的高度优化,加快市场化的发展步伐,我县各银行机构应顺应实体经济的发展趋势,满足金融服务机构的要求,逐渐强化金融服务能力,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创造更多的发展机遇。
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力度
宁津县金融发展促进中心联合人民银行宁津支行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制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杜绝一浮到顶。按照企业信用等级和贷款风险的不同,采取灵活多样的利率定价机制,通过减轻企业利息负担,让利于企业,支持企业做强、做大。对资金困难的企业区别对待,不随意抽贷、压贷,防止资金链断裂引发风险。
三、推广普惠金融
提高小微企业特别是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资源占用比例,创新产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提升支持地方经济发展金融服务水平。
四、加大中小民营企业贷款担保力度
做大做强银担“总对总”业务,积极为辖内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支持,为企业融资增信。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