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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宁津县财政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第119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推广的建议) 
届  次:
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编  号:
119 
承办单位:
宁津县财政局 
吸收采纳:
已经列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3-06-06

 

田晓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推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来,省厅暂未组织申报保险+期货项目,下一步,宁津县财政局将积极与上级沟通对接,联合主管部门和保险机构,抢抓省财政以奖代补等支农惠农政策,促进养殖农户的生产积极性,助力畜牧养殖业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财政局

202366 

 

联系单位及电话号码:宁津县财政局  5063029  联系人:张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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