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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宁津县农业农村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第70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建设农村村史馆的建议) 
届  次:
宁津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编  号:
70 
承办单位:
宁津县农业农村局 
吸收采纳:
已解决 
发布时间:2023-10-24

李文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农村村史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村史馆浓缩着一个村庄的过往,记录着一个村庄的现在,寄托着一个村庄的未来,是收藏保护和开发利用村落历史文化资源、宣传展示村情村貌的公共文化服务场所,也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更是传承乡土文化、推动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平台。

县农业农村局积极配合县文旅局建设农村村史馆,探索农文旅融合发展新模式,充分发挥村史馆在乡村文化振兴中的重要作用。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号码:宁津县农业农村局0534-5221525          联系人: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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