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信息公开 >基础信息公开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人大代表建议 >正文
标  题:
宁津县农业农村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第84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建议) 
届  次:
宁津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编  号:
84 
承办单位:
宁津县农业农村局 
吸收采纳:
已解决 
发布时间:2023-10-24

魏晓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宁津县推动乡村建设新跨越,描绘美丽乡村新画卷。2017年以来,宁津县共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3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0个。按照“规划先行、因地制宜、示范引领、辐射带动”的原则,将美丽乡村创建与中心村建设、文明乡村、红旗乡村创建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机制,提升标准,强化措施,推动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全面铺开,经过创建,示范村组织建设不断加强,村容村貌明显改善,产业发展不断拓宽,基础设施得到提升,村风民风日益改善,成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村文明、治理有效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一是实行分类施策。在美丽乡村筛选过程中,我们对照省《建设规范》,逐村逐项进行摸底排查,重点选取基层组织健全、班子带头能力强、村庄有一定基础、民俗文化及产业特色突出的村庄,围绕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工作。

二是坚持科学规划引领。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是前提。不断强化规划的引领和指导作用,统一规划、集中投入、分批实施,确保建一个成一个。高标准规划。聘请专业规划设计院对省级美丽乡村示范点进行了系统规划设计,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着眼村庄长远发展,统筹考虑产业发展、设施完善、功能配套、空间布局等方面,明确村庄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

三是进一步巩固城乡环卫一体化,推进移风易俗和乡风文明,助推美丽乡村全面升级。将城乡环卫一体化、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工作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善行义举四德榜,各村成立红白理事会,大力宣传移风易俗新风尚和各镇村的好经验、好做法,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移风易俗的认同感和参与度。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号码:宁津县农业农村局0534-5221525          联系人:银龙

目录管理登录 |  政务邮箱 |  政民互动后台
中共宁津县委 宁津县人民政府主办 宁津县大数据中心承办
网站监督电话:0534-5222244 地址:山东省宁津县中心大街17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4220021 鲁ICP备06041326号 鲁公网安备 37142202000130号
支持Ipv6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