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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第一百三十八号建议答复(关于为企业引进和培养高技术人才,修建人才周转房等配套设施的建设) 
届  次:
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编  号:
138 
承办单位:
 
吸收采纳:
 
发布时间:2023-10-24

县十八届人大次会议代表第一百三十八号建议

 

高云智、李中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企业引进和培养高技术人才,修建人才周转房等配套设施的建设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职能分工,我单位主要承担人才住房筹集工作,2023年以来督促协调项目建设单位加快东部新区人才公寓项目,完善竣工备案手续,达到竣工交付条件。目前,东部新区人才公寓项目占地约50亩,总建筑面积约11.5万平方米,总投资约3.1亿元,建设住宅楼618层和311层住宅、1 2层社区服务中心等,共建设住房879套。2023已筹集租赁型人才住房57套,均已装修完成并达到入住条件;筹集产权型人才住房20套,对符合条件的人才销售。

根据您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615

 

联系单位及电话号码: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238587           

联系人:周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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