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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宁津县农业农村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第119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推广的建议) 
届  次:
宁津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编  号:
第119号 
承办单位:
宁津县农业农村局 
吸收采纳:
已解决 
发布时间:2023-10-24

田晓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推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生猪价格指数保险项目发改局立项实施后,县农业农村局将全力配合,积极宣传发动广大养猪户投保,确保养猪业持续稳定发展。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号码:宁津县农业农村局0534-5221525          联系人: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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