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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宁津县医疗保障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第45号建议的答复 
届  次:
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编  号:
第45号 
承办单位:
宁津县医疗保障局 
吸收采纳:
正在解决 
发布时间:2023-10-24

陈希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农村药品供应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县医保目录执行的是《国家药品目录(2022)》,该目录由国家医保局制定,西药部分、中成药部分、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部分和中药饮片部分所列药品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药品。其中西药部分1293个,中成药部分1311(含民族药93),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363(含西药293个、中成药70)共计2967个。下一步,县医保局将持续加强国家、省药品集中采购各项工作,积极推动基层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让老百姓用上质量安全、价格合理的药品,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医疗保障局

2023522

  联系单位及电话号码:宁津县医疗保障局5539608         

  联系人:王靖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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