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信息公开 >基础信息公开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人大代表建议 >正文
标  题:
宁津县农经中心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第97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快农村承包地流转的建议) 
届  次:
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编  号:
第97号 
承办单位:
农经中心 
吸收采纳:
已解决 
发布时间:2023-10-26

 

张庆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承包地流转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进一步有序流转土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既是党中央的三农政策之一,也是当前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大势所趋。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从考核督导、交易服务、载体培育、规范培训等方面积极推动:一是列入县对乡镇考评内容。自去年以来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列入县对乡镇考评内容,加快政府对承包地流转的推进力度。二是建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在县现代农业科创中心建立“山东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宁津县服务中心 ”乡镇(街道)成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镇级工作站,负责本乡镇(街道)有关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收集上报及相关信息发布工作,并进行多次培训。现已在全县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发布、土地流转交易等农村产权交易业务。三是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承包地流转的承载力。今年以来,全县新注册农民合作社82家、总数达到1409家,新注册家庭农场55家、总数达到300家。部分依靠村支部整体流转土地合作社、家庭农场,每亩每年为村集体交纳50元的服务费,进一步增加了村集体经济收入。四是规范流转合同。县农经中心印发了土地流转合同示范文本,规范承包地流转行为,并先后到各乡镇开展业务培训。今后,我们将积极学习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创新农村承包地流转形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助力乡村振兴。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农经中心

目录管理登录 |  政务邮箱 |  政民互动后台
中共宁津县委 宁津县人民政府主办 宁津县大数据中心承办
网站监督电话:0534-5222244 地址:山东省宁津县中心大街17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4220021 鲁ICP备06041326号 鲁公网安备 37142202000130号
支持Ipv6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