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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宁津县刘营伍乡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第112号建议的答复(关于乡镇立面改造工作的建议) 
届  次:
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编  号:
第112号 
承办单位:
刘营伍乡 
吸收采纳:
已解决 
发布时间:2023-12-27

刘胜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乡镇立面改造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由于刘营伍乡政府驻地位置的特殊性,仅有一条1000多米的沿街门店,整体规划为二层,一层商用,二层居民居住,整体风格颜色为灰白色,沿街没有年久失修的房子,广告牌杂乱无章,影响道路景观,建筑立面的涂料存在污痕,窗子和金属露出斑斑锈迹等情况较少,目前街面整洁有序。

下一步刘营伍乡将根据实际情况加强乡镇立面的改造,根据难易程度,制定整改计划,逐步推进,适度增加绿植,不断完善政府驻地周边景观环境。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刘营伍乡人民政府    

2023516     

 

联系单位及电话号码: 刘营伍乡人民政府0534-5631013             联系人:王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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