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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宁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第72号建议的答复(关于严格管控幼、小、中学放学时小商小贩乱设摊点的建议) 
届  次:
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编  号:
第72号 
承办单位:
宁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吸收采纳:
已解决 
发布时间:2023-11-15

孟春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严格管控幼、小、中学放学时小商小贩乱设摊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城区各学校周边小吃摊较多导致交通拥堵的问题,我局一直很重视。针对该情况,我局采取集中整治与专人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在校园周边易出现占道商贩的路口,特别是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充实执法人员,实行蹲守执法,及时遏制占道经营苗头,防止其阻塞道路,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理,校园周边的交通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号码:宁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0534-5537625 联系人:王永生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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