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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宁津县自然资源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106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我县农村村庄建设的建议) 
届  次:
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编  号:
第106号 
承办单位:
宁津县自然资源局 
吸收采纳:
 
发布时间:2024-07-08

 

刘国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农村村庄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通过省政府批复,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正在推进中。村庄规划是对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细化落实,需要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保证村庄规划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根据政策规定,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可以由乡镇政府或者村集体为主体编制村庄规划,我局将对规划编制工作开展指导,审核配合备案。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7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号码:宁津县自然资源局0534-5068930         联系人:张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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