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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宁津县自然资源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121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建设农村公共厕所的建议) 
届  次:
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编  号:
第121号 
承办单位:
宁津县自然资源局 
吸收采纳:
 
发布时间:2024-07-08

 

张向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农村公共厕所的相关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小厕所,大民生。为进一步扎实推进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及改造工作,我局立足工作实际,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科学合理规划,预留建设空间。在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及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我单位将指导各乡镇,按照“贴近需求、分散设置、方便使用”的原则,因地制宜规划公共厕所用地,为将来建设预留空间。

二是做好用地保障工作。对于确定选址位置的公共厕所,我单位将积极对接建设单位,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尽快完成用地报批工作,加快建设进度。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给予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7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号码:宁津县自然资源局0534-5068606 联系人:卢荣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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