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晓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县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在极大方便居民出行的同时,也出现了电动车在楼梯间充电、携带电瓶上楼充电、从私拉乱接飞线充电电动车进电梯入室充电、乱停乱放占用楼道通道等现象,带来了较大的安全隐患。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48号)等法律法规,为全面加强全县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规范管理,从源头上治理小区电动车充电问题,我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指导,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
我单位认真做好“日常+季度”物业服务质量考核工作将机动车、电动车占用消防通道、在居住小区楼梯间、楼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私拉乱接充电线路为电动车充电等行为作为重点治理对象督促指导物业企业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制定机动车停放、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规定并按照《德州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规定开展自查自改对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实行集中存放管理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另外对在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部位停放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向公安、消防等部门报告,通过“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和执法进小区活动共同解决安全隐患。
二、强化检查,压实各部门职责
3月1日组织县消防救援大队、街道等部门组织召开全县住宅小区集中约谈培训会议,动员各物业企业扎实做好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抓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重点工作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到位,目前已完成全县79个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检查,并广泛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及LED屏、橱窗、板报等媒介,组织开展集中宣讲、消防安全培训、住宅小区逃生演练等活动40余次,引导居民正确疏散逃生,有效提升住宅小区群众自防自救能力。4月17日组织召开全县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暨“红色物业”建设深化提升推进会议,系统梳理总结前期工作,制定印发《全县住宅小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审批流程,督促街道、社区抓好基础情况普查及隐患排查现,完成对物管小区内现有电动车棚数量、充电接口、电梯AI阻车设备数量以及车棚和充电接口需求的摸排,为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同时积极对接第三方谋划具体建设工作,沟通电动车充电场所建设落地过程中的工作重点及存在问题,着重避免有电难通等制约日常使用的突出问题。5月29日我单位组织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消防救援、市场监管等,围绕部分重点问题小区实地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各单位工作计划及落实措施并协调重难点问题,切实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的管理力度,保障业主生命安全。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号码: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531787
联系人:刘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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