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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一百五十七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城区集中开展灭蟑活动的建议) 
届  次:
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编  号:
第157号 
承办单位:
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吸收采纳:
 
发布时间:2024-06-27

崔金英、马金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区集中开展灭蟑活动建议收悉,现答如下:

根据县爱国卫生运动推进中心《关于印发<宁津县2024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爱卫发〔20241号)要求,结合全县实际,一是改善投放环境,定时定点分类投放。鼓励物业企业设置统一规范、清晰醒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和文字标识,方便居民分类投放;全面改善投放环境,实现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效分开、一日一清。二是加强对小区内病媒防治进行宣传。指导物业企业在街道、社区指导下开展走访活动,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将居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同时强化宣传力度,广泛宣传除害防病知识,使群众掌握科学除害方法和安全用药的基本常识,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参与除害防病工作的自觉性。三是狠抓环境治理,做好综合防治。指导物业企业结合爱国卫生月活动和创卫工作,广泛发动业主,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清理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室内外垃圾和积水,堵洞塞缝,彻底铲病媒生物防制孳生栖息场所。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624

 

 

联系单位及电话号码: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531787         

联系人:刘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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