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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宁津县医疗保障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130号建议的答复 
届  次:
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编  号:
130 
承办单位:
医疗保障局 
吸收采纳:
 
发布时间:2024-12-20

 

 

 

 

 

王海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支持我县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给医疗、养老等相关社会服务带来了巨大挑战,作为医保部门,我们也积极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支持“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发展:一是将符合定点条件的医养机构纳入定点医护机构管理,实现联网结算;二是继开展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的基础上,今年又开展了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大大减轻了我县失能或半失能老年人其家庭经济和事务负担,在提升失能老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的同时,也助推了“医养结合”养老护理机构的发展。

由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保基本”,并且是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进行筹资的。根据目前国际、国内的经济形势,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水平不允许太高,致使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还仍然有限。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跟进“医养结合”养老模式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并完善政策,在医保基金可承受下,最大限度保障广大参保人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切实减轻参保患者家庭的事务性和经济负担,增进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促进社会和谐安定。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 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1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号码:宁津县医疗保障局  5421990

联系人:尤肖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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