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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宁津县财政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70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大乡镇卫生院人才引进的建议)  
届  次:
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编  号:
70 
承办单位:
宁津县财政局 
吸收采纳:
已解决 
发布时间:2024-12-20

刘海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乡镇卫生院人才引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我单位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辖区内农村卫生人才需求预测,结合乡镇卫生院编制使用情况,确定公费医学生用人需求岗位计划和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引进培养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顺利进行。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做好资金统筹,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严格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及时拨付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资金,不断优化农村医疗卫生环境。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财政局

                                 2024年6月1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号码:宁津县财政局  5063090  联系人:刘爱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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