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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宁津县融媒体中心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6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在新媒体背景下培养青少年正确价值观的建议) 
届  次:
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编  号:
56 
承办单位:
 
吸收采纳:
 
发布时间:2024-12-24

李文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新媒体背景下培养青少年正确价值观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宁津县融媒体中心在短视频制作发布过程中严格把关,引导青少年在身体力行中养成文明行为习惯,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同时,严禁发布涉及凶杀、暴力、色情等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节目,杜绝封建迷信和伪科学内容,自觉抵制低俗之风和影视剧中不健康内容。此外,在自办的新闻和专题节目中尊重未成年人人格,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披露未成年人个人隐私,不公开报道未成年人犯罪情况。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融媒体中心

                                    2024年6月2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号码:宁津县融媒体中心  5064028

联系人:刘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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