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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102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建议) 
届  次:
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编  号:
102 
承办单位:
 
吸收采纳:
 
发布时间:2024-12-27

届人大次会议代表第102号建议的答

 

菅学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根据《山东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方案》(鲁环发〔20222号)、德州市《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我县积极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进行研究,科学规划治理模式,因地制宜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并治理。

2.我县正在积极向上申请农村环境治理专项资金,拓宽资金来源,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向农村环境治理倾斜,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投资、投劳,为农村环境治理和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提供资金支持,确保资金主要用于农村污水治理、农村改厕和配套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通过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改善农村环境,提升农民生活质量,使农村环境问题得到长期有效的解决。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

2024617

 

联系单位及电话号码: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0534-5222030

联系人:王爱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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