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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171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推进执法权限与力量下沉及组建乡镇综合执法队伍的建议) 
届  次:
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编  号:
171 
承办单位:
 
吸收采纳:
 
发布时间:2024-12-27

届人大次会议代表第171号建议的答 

 

张国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执法权限与力量下沉及组建乡镇综合执法队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全力保障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抽调4名精干执法人员2长期驻扎柴胡店镇与张大庄镇,充实乡镇综合执法工作队伍。在工作中努力做到打破部门间的行政壁垒,让执法人员相互借力、联动执法,形成联合执法力量,不断激发基层治理活力,切实做到及时响应、高效处置,极大提高工作效率。

为执法力量下沉提供坚强后盾。乡镇综合执法工作对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各科室及时为派驻执法人员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撑,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为所派遣执法人员提供坚实后盾。

第一时间做好信访处理工作。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派遣执法人员在做好企业日常监督管理的同时,充分利用地理距离优势,及时高效处理群众环保信访诉求,做到第一时间了解、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回复,不断提升环保信访处理效率和服务能力水平。

做好与乡镇综合执法的深度融合。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要求执法人员完全服从乡镇综合执法工作的安排部署,在做好乡镇综合执法工作的前提下,还要发挥好镇县联通的作用。执法人员承接好上级部署的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向乡镇综合执法领导进行汇报,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全融入乡镇综合执法整体工作中,推动执法精简高效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

2024617

 

联系单位及电话号码: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0534-5222030          

联系人:张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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