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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宁津县农业农村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7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大力度支持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建议) 
届  次:
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编  号:
第7号 
承办单位:
宁津县农业农村局 
吸收采纳:
已解决 
发布时间:2024-12-26

李云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支持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宁津县农业农村局采用实地勘查测绘、走访询问等方式,摸清各项目区路、沟、桥、井、电等基础设施以及灌排体系情况,根据现状情况和各村需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多次与各乡镇政府开展研讨会,进行技术论证,确定实施方案。同时积极开设多种融资渠道,多方吸引社会资源参与。

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到项目所在乡镇,项目保质期为1-2年,保质期内施工方维修和管护,超出保质期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统筹安排村内专人对后期工程进行维修和管护。

2011-2023年度开展的所有高标准农业建设项目均已建立三级责任制,明确责任;在2022年5月31日发布《关于印发宁津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监管制度(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宁津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运营管护制度(试行)的通知》,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

同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类宣传媒体,大力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明确相关标准和扶持政策,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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