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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宁津县农业农村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91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推广有机肥施用,大力发展循环农业的建议) 
届  次:
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编  号:
第91号 
承办单位:
宁津县农业农村局 
吸收采纳:
已解决 
发布时间:2024-12-26

陈绪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广有机肥施用,大力发展循环农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施用有机肥是发展循环农业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县在推广商品有机肥使用方面,综合利用政策引导,不断营造社会氛围,特别是在规模经营主体方面,增施有机肥、改善土地质量已成为共识。但实事求是的讲,因全县耕地面积问题较大、有机肥肥效较慢等原因,有机肥施用量占比依然较低。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新一轮四增四减活动,进一步强化政策扶持,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基层农技推广、化肥减量增效等政策资源,通过建设科技示范基地等形式,集中资金优势,加大商品有机肥投入量,持续加大全县耕地质量提升力度,推进农业绿色循环发展。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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