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立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村级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点,引入质量安全技术服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宁津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求,成功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一、紧抓食用农产品源头,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要求,计划对目标农产品、畜牧、水产品进行定量检测800批次,现已完成480批次,合格率达到98%以上。计划使用新型有效胶体金农残检测方式进行快检农产品2400批次,检测范围较往年增长20%,目前已完成1500批次,合格率达到98%以上。配合省、市级开展农产品畜产品风险监测及小麦玉米收获期监测,实现农产品检测合格率99%以上。都已按时完成进度例行监测任务。加强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食用农产品的安全,有利于更好的维护公众健康。
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
重点实行农业投入品管理、放心农资下乡和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等专项行动,一是开展农资打假春季整治行动。以法律法规宣传、农药专项整治、农产品生产投入品管理为重点,对全县农兽药经营户进行了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40台次、执法人员80余人次,发现并现场指导纠错有关进货销售台账不全,经营场所与生活区域无有效隔离等问题15条,目前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进一步保障了农资市场规范经营。二是开展春季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工作。对乡镇质监站、农资门店、兽药门店、种养殖主体、水产养殖、屠宰等重点场所进行专项督导检查,未发现违规行为。三是开展蔬菜生产专项检查。分批次对二堂苏村、东崔村、青积务村等蔬菜种植基地及小农户进行突击检查,了解种植户用药记录、生产记录、产值和收益情况,并对各蔬菜生产进行抽样检测,检测合格率均超过98%以上,达到安全标准。
三、高效落实培训计划,确保合格证规范使用。
实施“全年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培训和承诺达标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培训计划”,面向全县从业人员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德州市禁用限用剧毒高毒农药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对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基本格式、承诺内容、开具方式、开具单元等相关要求进行详细讲解,累计开展培训5期,培训1323人次。
四、加强日常监督指导,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
不定期对监管对象进行巡查,严格禁止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及其他化合物。监督种植主体严格落实休药期制度,并依法自我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如实规范填写《农产品生产记录》,确保农产品安全进入市场。向生产主体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禁限用农药名录》等宣传材料2200余份,同时利用新媒体平台发布倡议书,提高生产主体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五、建立可追溯体系,保障生产源头质量安全。
组织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签订《宁津县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和《不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承诺书》,形成由承诺书、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生产记录组成的“一书一证一记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可追溯体系,目前已签订承诺书856份,更好的实现了农产品生产全过程监管。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