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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宁津县农业农村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110号建议的答复(关于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整治的建议) 
届  次:
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编  号:
第110号 
承办单位:
宁津县农业农村局 
吸收采纳:
已解决 
发布时间:2024-12-26

张兰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整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立宁津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积极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全域整治行动,对农村环境“脏乱差”开展治理,不断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水平,提升村容村貌,提升群众幸福感。

下一步将持续围绕“八清零一提升”工作目标,开展全域整治行动,进一步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水平。一是组织开展集中行动。集中人力物力,对房前屋后、街头巷尾、沿路沿沟等重点区域进行排查整改,对坑塘及村庄周边垃圾、乱涂乱画、乱堆乱放等影响农村环境的现象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不断提升村容村貌。二是做好队伍建设。完善乡镇干部帮包机制,指导各乡镇做好乡镇之间、管区之间、村庄之间的互学互评。积极调动保洁员、公益岗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加强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动员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到人居环境整治中来,尊重群众意愿、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引导农民树立生态意识、环境意识和卫生意识,自觉抵制各种影响村容村貌的行为,从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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