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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98号建议的答复 
届  次:
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编  号:
98 
承办单位:
 
吸收采纳:
 
发布时间:2024-12-27

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98号建议的

立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古宅保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关注的农村古建筑,作为我县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不仅承载着祖辈们的生活梦想,同时也是我县传统建筑艺术和智慧的结晶。我们深知,这些古建筑的保护工作意义重大,对于传承我县的文化遗产、促进文化繁荣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已经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开展古建筑摸排工作

县文旅局5月份已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各个乡镇,对现存的农村古建筑进行详细的摸排和登记。在摸排过程中,认真听取属地村干部和户主的介绍,详细了解历史老建筑的保护管理情况。

二、加强日常管理和保护

县文旅局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协调各乡镇安排专人负责对古建筑进行日常管理和保护,提高保护意识。同时,我们还将加强对古建筑周边环境的整治和管理,确保古建筑的安全和整洁。

三、提高社会对古建筑保护的认识

县文旅局将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加强对古建筑保护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社会各界对古建筑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同时,我们还将积极倡导和推动公众参与古建筑保护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古建筑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挖掘有价值的古建筑并公布文保单位,对于因年久失修而损坏的文保单位,我们将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用于开展修缮工作。在修缮过程中,我们将注重保持文保单位的原貌和风格,确保修缮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宁津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614

 

联系单位及电话号码:宁津县文化和旅游局   5221785

联系人:刘欣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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